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
微信在生活中越来越普遍。从微信聊天到微信支付转账,人们越来越离不开微信。那么,微信聊天能作为生活中民事甚至刑事诉讼的证据吗?如何确定微信证据在实践中的有效性?
实践中微信想当证据容易吗?
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明确电子数据为法定证据类型,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,视听数据包括录音数据和图像数据,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、电子数据交换、在线聊天记录、博客、微博、手机短信、电子签名、域名或存储在电子媒体中的信息。
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媒体工具,集电子邮件、网上聊天、博客、QQ聊天工具、在线购物、在线支付平台等功能。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,显然属于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证据范围。由于使用的普及,诉讼中的证据越来越频繁。
在诉讼中,微信能否成为满足两个前提的证据:
1、 微信能否成为诉讼证据,满足两个前提:
司法实践主要有四种方式:
(一)对方自认;
(2)识别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;
(3)网络实名、电子数据发布人认证材料或业主身份认证;
(4)第三方机构,即软件供应商腾讯的协助调查。
以上四种方式是对方和第三方技术的支持。提交足够的微信证据并不容易。
2、 微信证据的完整性
微信证据的完整性在于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,因为微信证据是以生活为导向的片段记录。如果不完整,可能会断章取义,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真实含义。
微信语音有证明力吗?
微信语音属于录音证据,属于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证据的法定类型。那么,什么样的微信语音可以作为诉讼的有用证据呢?在具体实践中,应注意收集有用的微信证据:
1、充分利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,保存原始记录
微信聊天记录容易被破坏,如意外删除、手机丢失或格式化,可能导致语音数据丢失。因此,我们应该注意收集未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。
2、注意微信语音的连续性
录音不得处理,具有连续性和真实性。为了便于存储和传输,许多诉讼当事人将录音材料复制到光盘或u删除原始录音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。一旦对方不承认证据,证据的真实性就无法验证。
3、微信语音内容应尽可能清晰准确,双方应明确讨论的问题和声明。
4、尽量收集微信语音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据。原因是微信语音难以辨认,准备其他相关证据更安全。
哪些微信聊天证据不能作为证据
最高人民 ** 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六十八条规定: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规定取得的证据,不得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。这是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,强调证据的合法性是否可以成为证据的前提。
因此,应排除通过非法拘留、暴力、欺骗、威胁等方式获得的所有言语证据,而 ** 以偷录的形式获取证据。秘密录制的录音材料可以作为证据,而不构成侵犯他人隐私。微信语音是诉讼双方知道录音事实时录制的,不属于 ** 、偷录和侵犯隐私的范围可作为证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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